肉桂的副作用:
肉桂的功效再好,也不能濫用!端幍洹芬幎,肉桂的內服量為每次1.5-4.5克,研末沖服量則為每次1-1.5克。若一次性服用過量,可致急性中毒,即使每次服用的是正常劑量,久服也極易造成蓄積中毒。如果在服用肉桂后出現如頭暈、目眩、眼脹、眼澀、口干、體痛、心中煩悶、煩躁不安、面色潮紅、舌麻唇干燥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停藥。
另外,因肉桂為大熱之品,陰虛火旺、熱病傷陰及假寒真熱者,以及孕婦、女性月經期等均不宜服用,一些哮喘患者合并進展期肺結核或心功能代償不全及高度衰弱者慎用。
肉桂的禁忌:
陰虛火旺,里有實熱,血熱妄行出血及孕婦均禁服。畏赤石脂。
①《本草求真》記錄:精虧血少,肝盛火起者切忌。
②《本草通玄》記錄:忌見火。
③《本草經疏》記錄:血崩血淋尿血,陰虛吐血咯血,鼻衄齒衄,汗血,小便因熱不利,大便因熱燥結,肺熱咳嗽,產后去血過多,及產后血虛發熱,小產后血虛寒熱,陰虛五心煩熱,似中風口眼歪斜,失音不語,語言蹇澀,手足偏枯,中暑昏暈,中熱腹痛,婦人陰虛少腹痛,一切溫病熱病頭痛口渴,陽癥發斑發狂,小兒痧癥腹痛作瀉,痘瘡血熱干枯黑陷,婦人血熱經行先期,婦人陰虛內熱經閉,婦人陰虛寒熱往來,口苦舌干。婦人血熱經行作痛,男婦陰虛,內熱外寒,中暑瀉利暴注如火熱,一切滯下純血,由于心經伏熱,腸風下血,臟毒便血,陽厥似陰,夢遺精滑,虛陽數舉,脫陰目盲等三十余證,法并忌之。
④《藥對》記錄:忌石脂。
⑤《得配本草》記錄:痰嗽咽痛、血虛內燥、孕婦、產后血熱,四者禁用。